一、備案條件
本年度備案工作以《備案管理辦法》為依據,請各科技管理部門及企業按照備案條件組織申報。
《備案管理辦法》對知識產權范圍進行了重新界定,注冊商標及企業標準等不再列入備案所認可的知識產權范疇,請各州(市)科技管理部門、有關企業在審核、申報時予以注意。
二、備案操作
(一)進入系統:州(市)科技管理部門和有關企業需進入“云南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統”(以下簡稱“信息系統”)進行備案申報,州(市)科技管理部門和有關企業可在云南省科學技術廳門戶網站首頁點擊“云南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統”圖標登陸后進入云南省科技型中小企業備案模塊。
(二)注冊及登錄:新備案企業和原“云南省科技型中小企業認定管理系統”中注冊過的企業都需要在“信息系統”中注冊。首次使用“信息系統”的企業需要進行單位注冊,過程如下:在“信息系統”登錄頁面點擊“單位注冊”進入云南政務服務網,進行法人注冊并完成三級認證,再次進入“信息系統”登錄頁面,點擊“省政務網登錄”(不需輸入用戶名和密碼),在云南政務服務網通過法人登錄進入“信息系統”,根據系統提示修改密碼并維護企業基本信息;已經使用過“信息系統”的企業可直接登錄。
(三)企業備案:企業登錄“信息系統”后,依次點擊應用中的“科技型中小企業備案”、“填寫備案信息表”、“新增備案信息表”、“填寫申請”,填寫企業概況、企業狀況,上傳相關附件,進行填寫檢查,上報州(市)科技管理部門,即完成云南省科技型中小企業備案信息表的填報。
(四)企業換證:以往年度已通過認定或備案獲得“云南省科技型中小企業”資格的企業,原有證書過期后,可通過“科技型中小企業備案” 模塊中的“年度信息表填報”模塊完成企業年度信息表填報,年度信息表填寫完備的系統可于每季度末為企業生成新證書。換證企業需完成系統里所有年度的信息填報,才能夠完成換證,即年報需要填寫至2023年度(表內信息為上一年度)。企業名稱發生變更的,需通過“信息系統”填報變化情況并提交相關附件材料,經審核通過后可在系統內打印新證書。
三、備案時間
自通知下發之日起受理備案工作,本年度企業備案截止申報日期為10月30日;州(市)科技管理部門提交備案意見截止日期為11月15日。根據年度工作安排,省科技廳備案復核工作每季度末集中受理并公示一個批次(3月15日;6月15日;9月15日;11月15日),逾期提交的企業或州(市)科技管理部門,自動順延至下一季度,年末11月15日全年工作截止后不再順延。
四、有關要求
(一)請各州(市)科技管理部門按照《備案管理辦法》和本通知要求,認真組織開展備案工作,確保完成年度任務。
(二)各州(市)科技管理部門每季度在“信息系統”中對上報的企業申報信息及上傳的附件材料進行復核,有異議的和不符合備案條件的應注明原因并在“信息系統”的“科技型中小企業備案”模塊中退回或要求企業修改、補充材料。經省科技廳復核符合備案條件的,簽署意見并提交省科技廳備案,復核后不符合備案條件的直接予以退回。
(三)云南省科技型中小企業實行動態管理,通過備案的企業每年應及時更新企業年度數據,按要求報送相關材料。
(四)備案企業有《備案管理辦法》第十二條行為之一的,省科技廳將撤銷其云南省科技型中小企業資格并在“信息系統”上公告。州(市)科技管理部門發現所屬地區科技型中小企業存在上述問題的,需及時上報省科技廳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