完美公司運營的網絡游戲《笑傲江湖OL》風靡一時,玩家眾多,于是有人從中看出了“商機”。三男子因架設該游戲****并收取玩家充值款,5日被海淀法院認定構成侵犯著作權罪,并判處刑罰。
被告人何某、厲某、羅某在網絡上相識。2013年10月底,何某通過論壇從一外國人處以3萬美元的價格購買“笑傲江湖OL”網絡游戲程序。后何某負責運營、租用服務器等,羅某負責編寫、修改程序,厲某負責上傳服務端、調試客戶端登錄游戲等。游戲程序修改完成后,三人租用美國、香港的服務器,通過****論壇進行推廣吸引玩家,自2013年11月起,開始運營“笑傲江湖”****并通過銷售****(游戲幣)進行營利,收取玩家充值款共計31萬余元。2014年2月21日,完美公司通過內部手段檢測到有人利用公司的技術手段在外地開設****并報警。同年4月15日、4月17日,何某、厲某被抓獲,10月21日,羅某投案自首。后何某、厲某、羅某由各自家屬分別代為向完美公司賠償了10萬元和20萬元,完美公司對三人表示諒解。
庭審中,三人對指控的事實和罪名均無異議。
法院審理后認為,三人以營利為目的,未經著作權人許可,發行運營其網絡游戲軟件作品,情節特別嚴重,其行為均已構成侵犯著作權罪。鑒于三名被告人均系初犯,到案后能積極退賠和彌補被害單位的經濟損失,取得被害單位的諒解,具有真誠悔罪的表現,認罪態度較好,最后,法院從輕判處何某、厲某有期徒刑3年,緩刑4年,罰金16萬元;判處羅某有期徒刑2年,緩刑3年,罰金10萬元。
作者:高健 文海宣 來源:北京日報 發布時間:2016年1月6日